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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边新闻~选手采访

——本文是选手对“评委意见”发表的感想及言论。

先、先天不足的武者—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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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哭,知己啊!
一直以来对自己在文字上的评价就是,先天不足,但非常刻苦。

也常常说,写东西这回事和言情是一样的,开始的时候,总是觉得自己好了不起,文字实在是为自己而生的,就好像看着喜欢的人,觉得他实在是完美,与自己契合得不得了。
但要等到发现对方其实和自己一样千疮百孔,一无是处,却还是离不开的时候,才是真的爱了,真的可以谈婚论嫁了。
同样,等到发现自己其实是世界上最不适合写东西的一个人,别人用一份时间就能够做到的,自己却要花上十倍的时间才能做到的时候,却还是在不停地写下去,这就是真的“宿命”了。

不过,就像我对Leyi说的一样,蛋糕这种东西,其实是做得越粗率越好吃,所以写这一篇的时候,是有点练习写软广告的意思。笑。

以下是我至今为止写的最“绝”的一篇软广告,给一个地产项目写的——

(忽然觉得真正的三流白烂应该往软广告里去找,我们私下里交流写作经验的时候都说,真是——这个——三流白烂啊!)

(标题)幸福是银网里的金苹果

(前言)所谓幸福,其实就是在适合的时间、适合的地方,得到了适合自己的……

(小标题)故事之一

(正文)我一直在寻找的,就是这样一个地方。
不过我还是应该先说说我自己。
在不久之前,遇到需要谈起自己的时候,我还偶尔会说:“我还年轻。”然而最近一两年,这样的话却说不出来了。
年轻与否,不仅仅是年龄问题,也不仅仅是心态问题,更多的情况是,当你处于一种地位,行使一些权利,需要对一些相对来说比较重要的事情负责任,对更多的人负责任的时候,你就不再年轻了。
即使仍然喜欢在晚上骑着单车围着草坪兜圈子;仍然喜欢在宽大的阳台上安一台高倍天文望远镜;仍然喜欢独自一人开一个房间唱歌;或者戴上墨镜、把头发变成另一种样子去蹦的……但我毕竟不再年轻了。
会考虑把公司搬到离家比较近的地方,可以在中午的时候回家看一章书;会考虑住的地方是否适合自己,还是应该换一间更大更方便的公寓;甚至愿意去和长辈介绍的女孩子见面,愿意在见面之前设想,也许就是她了,也许我们可以组织起一个家,共同走过剩下的日子。
那天去见了一个女孩子,很年轻、没有化妆,一双眼睛非常美丽,我稍微去晚了一点,她似乎有点不快,我马上道歉,她的脸色缓和下来,我喜欢有点个性的女孩子,她看上去年轻、美丽,而骄傲。
我曾经喜欢过这样一个女孩子,年轻、美丽而骄傲,她喜欢在黄昏时坐在宽大的阳台上喝白兰地,喜欢看库布里克和英格玛·伯格曼的片子,喜欢布置的像巴黎小橘树馆的酒吧……但那个时候我们太年轻,所有这些只不过是梦想而已。
我微笑着问面前这个女孩子:“你刚从法国回来。”
“不过一个周末。”
“去了哪里?”
“香榭丽舍。”
“手艺馆去过吗?”
“那是哪里——导游没有安排。”
“喜欢酒吗?”
“有时候。”
对话似乎是温暖起来了,但我在心里悄悄地叹息了。
“喝白兰地喜欢加什么?”
“水。”
“喜欢看电影吗?”
“看的。”
“喜欢谁的片子?”
“好看的就行了。”
“库布里克喜欢吗?”
她迟疑了一会儿:“我没看过他演的片子。”
我真的叹息了。
我承认她是年轻、美丽、骄傲而聪明的女孩子,但是……
如果她回答:“我觉得巴黎的手艺馆不如小橘树馆。”
如果她回答:“喝白兰地怎么可以加水,那还不如喝可乐。”
如果她回答:“我喜欢库布里克,我觉得他远胜过斯皮尔勃格。”
如果她这样回答,我就会说:“我们一起去看场电影好吗,我知道有一家影院在放《处女泉》;我们一起去喝点酒好吗,我知道有一家酒吧布置得有一点像小橘树馆……”我甚至会说:“我很喜欢你,我们试着开始做朋友好吗?”
如果她那么回答……可是她没有那么回答。
所以我说我觉得自己不再年轻了,有些东西的好,是要有点年纪才能够欣赏的,比如有的女人,比如有的房子。我送她回家,她住在一个时下很流行的所谓“青年社区”中,很漂亮的房子,很多的年轻人,很粗糙的风景。
我再一次地叹息了。曾经有一个女孩子,她对我说:“我认同斯皮尔勃格,正如我认同毕加索,但我喜欢的是八大山人,正如我喜欢库布里克和英格玛·伯格曼。”她说:“喝白兰地,要净喝,杯子捂在手中,缓缓晃动,让手心的暖气蒸发香味……”她说:“圣经里说,一句好话,就像银网里的金苹果。”她说:“我等着你对我说一句好话。”
可是我没有说,我始终没有对她说出那句话,银网里的金苹果,她等了一个夏天,又等了一个秋天,可是我一直没有说,那时候的我太年轻。
慢慢地开着车,音乐是洛伊韦伯的选集,《Whistle Down the Wind》的时候我想起她,如此清晰,她象牙色的脸、漆黑的眼睛,有点鬈曲的长发,仿佛触手可及,而当《Gethsemane》响起的时候,我看到了那个地方……

(小标题)故事之二

(正文)我一直在寻找的,就是这样一个地方。
不过我还是应该先说说我自己。
那天重新看王家卫的《东邪西毒》,张曼玉扮演的女子靠在窗边,缓缓地说:“我一直以为自己赢了,直到有一天看镜子,才发现自己输了,在我最美好的时候,我最喜欢的人不在我身边。”
我忽然傻气地湿了眼眶,我从来不认为自己赢了,但也从来不承认自己输了,我始终觉得这只是一个事实,我喜欢的人不在我身边。
直到那一刻,我才觉得,原来自己是何等的寂寞。
寂寞会让人放弃一些似乎不合时宜的习惯和幻想,比如说黄昏的时候,坐在宽大的阳台上喝白兰地;比如说看库布里克和英格玛·伯格曼的片子;比如说只去那家酒吧,因为它布置的有点像巴黎的小橘树馆……我甚至开始去见长辈介绍的男士,为的是他们中间也许会有人,令我不再那么寂寞。
我曾经喜欢过一个男孩子,他非常特别,他喜欢在晚上骑着单车围着草坪兜圈子;喜欢在阳台上安一台高倍天文望远镜;喜欢独自一人开一个房间唱歌;或者戴上墨镜、把头发变成另一种样子去蹦的……我曾经对他说:“圣经上说,一句好话,就像银网里的金苹果。”我等着他对我说出那句好话,等了一个夏天,等了一个秋天,可是他一直没有说。那时侯的我太年轻、太骄傲,等他终于下定决心的时候,我说:“不,不,诺曼底的苹果园里,阳光只照耀一个夏天,一个秋天,所以我们喝苹果白兰地的时候,会觉得夏天的阳光和秋天的风,但现在是冬天了。”
那天去见了一位男士,我迟到了一会儿,立刻道歉,他非常有风度,只是静静地微笑着,我喜欢话不多的男人,上了点年纪,个性成熟,正如有些年头的白兰地,反而能够醉人。
我曾经喜欢过一个男孩子,但那个时候的他,只如一盏新酿。
我微笑着和面前这位男士聊天:“听说您刚从法国回来。”
“不过是公干。”
“有去哪里玩吗?”
“卢孚宫。”
“手艺馆去过吗?”
“那是哪里——朋友没有介绍。”
“喜欢酒吗?”
“有时候。”
对话似乎是温暖起来了,但我在心里悄悄地叹息了。
“喝白兰地喜欢加什么?”
“水。”
“喜欢看电影吗?”
“看的。”
“喜欢谁的片子?”
“好看的就行了。”
“英格玛·伯格曼喜欢吗?”
他迟疑了一会儿:“我只听说过,没看过他的片子。”
我真的叹息了。
我承认他是英俊、成熟、风度翩翩的,但是……
如果他回答:“我觉得巴黎的手艺馆不如小橘树馆。”
如果他回答:“喝白兰地怎么可以加水,那还不如喝可乐。”
如果啊回答:“我喜欢库布里克,我觉得他远胜过斯皮尔勃格。”
如果他这样回答,我就会说:“我们一起去看场电影好吗,我知道有一家影院在放《处女泉》;我们一起去喝点酒好吗,我知道有一家酒吧布置得有一点像小橘树馆……”我甚至会说:“我很喜欢你,我们试着开始做朋友好吗?”
如果他那么回答……可是他没有那么回答。
有些时候年纪和经历并不能说明一切,有感觉和没有感觉就是不一样,就像有的房子,尽管富丽堂皇,可是没有灵魂。我没有让他送我回家,他住得很远,时下很流行的所谓第二住宅,但那里的房子和景色都是没有灵魂的——很多人总是不明白这个道理。
我再一次地叹息了。曾经有一个男孩子,他告诉我:“其实白兰地可以和红茶一起喝,把方糖放在勺子里,用白兰地淋透了,点着,等火熄灭的时候,把融化的方糖放进红茶里,这是拿破伦最喜欢的喝法。”他说:“巧了,我也喜欢库布里克和英格玛·伯格曼,但我也喜欢洛伊韦伯和卡麦隆·麦金托什的音乐剧。”他没有及时地对我说出那句话,银网里的金苹果,而那时候的我,也太年轻、太骄傲。
慢慢地开着车,音乐是卡麦隆·麦金托什的《西贡小姐》,Kim的最后一句是:“How in one night have we come…so far…”我永远会为这一声而落泪,就在这时候,我看到了那个地方……

(小标题)故事的结局

圣经里说,一句好话,就像银网里的金苹果。
而他终于对她说出了那句话,一切都正好,合适的时候,合适的地方,合适的人,什么都没有错过,正如银网里的金苹果。
他们现在住在一个叫作“某某社区”的地方,有时候会开玩笑地说——
“我只是想来看看这里的房子,却在房子里遇到了你。”

[by:三宅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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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我的那篇文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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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实写完这篇文的时候我就在想,我必须写些什么。
实际上,写这篇文到一半的时候我就已经感觉不对了。这篇东西在设定伊始就已有了很大的弊端,那就是篇幅的问题。
现在大家看到的,其实只是全篇的一条主线。即CAKE这个神秘少女相关的情节。而在现在看来,要撑起这样一条本身情节缺乏起伏的主线,没有60K以上的篇幅是办不到。
问题是,单是这条主线我用两个星期来写,已是搞的筋疲力尽。哪还有空去顾什么分线情节。所以里面的K,Z,捷都只是串场而已。至于村上风格什么什么的,那个也只有对白部分还略具意思,什么场景细节的都是非常粗糙的。
所以有一段时间甚至想要爆缸算了。不过到底是不甘心,于是咬牙不顾原则的写下去。
要知道,某人可是象爱惜女儿那样的爱惜自己的文字的。
然而世事实在是难料。当我写完的时候,我忽然感觉非常的坦然起来。文字实在是很奇妙的东西,特别是当你在非常用心的创造一些什么的时候,并且最后又确实创造出了一些什么的时候。那种感觉实在难以言喻。
怎么说呢……具体的不好表达。不谦虚的说,就是我已经把CAKE这样一个虚幻的人物给写活了,感觉非常的真实。
以至于当时很有自信的对某人说“或许这篇文拿不到什么名次。但是CAKE却绝对可以评上最有人气的女主角。”
所以,我象这一站对于我的写作生涯来说,是会有着里程碑般的意义。
“虽然是不完美的作品,却是有着完美的灵魂”是我身为作者,对这篇文字的唯一评价。

[by:leyi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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蚩尤和三宅的文,以及写作的原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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果然,拍人板砖的事情还是要我来干的~谁让我是学院传说中的砖手呢。爆
我看蚩尤的那篇文,倒不觉得有什么酷。总的来说是类似情感成长日志的方式来叙述,非常的贴近生活,却又稍稍的高于生活。是这篇文的基调。文字的运用方面非常的洗练,只是气氛的烘托方面有些平平过。再加上那个人人都认识的连环套的巧合……
呃……这里请允许我小小吐槽一下。这样的巧合未免有些太过夸张,和文章的基调不符,最重要的是……夸张得毫无意义……破坏了文章得整体气氛,实在可惜了。
细节方面……还要多加注意一下。比方说那个冥王星的小学徒……
这类情节是比较适合白烂少女漫画的镜头,放在这里则有些造作了。好象故意恶搞的样子。再次扼腕。
其实就技法而言,还是三宅略胜一筹的。用某人的话来说“三宅的文字就是与众不同,连堆砌名牌都比你堆的漂亮”(这个你指的是我:(狂郁闷ING~)
嗯嗯~这个人的文评委们倒是评的非常精到。所以偶就来说点题外的话。其实在看迦陵频伽的时候就在对D说了。很想知道那是写在雨夜之前还是之后。
因为感觉文风已陷入了死角,如同这篇蛋糕又再次老调重谈。虽然还是好的文字,但却缺乏一种可以将人重重击穿的力量。
而蚩尤的那一篇的结局处,却恰恰让我看到了这种力量。我想,这才是他能获胜的真正原因。

[by:leyi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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